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件业务单式(2018)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件业务单式(2018)集中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0714-EMTC-02-00674
3、招标内容:
序号 |
产品种类 |
包号 |
服务范围 |
预计年采购量 (万枚) |
同产品种类采购量占比 |
1 |
普通包裹详情单 |
包1 |
服务范围:全国 |
139.58 |
100% |
2 |
快递包裹详情单 |
包2 |
服务范围: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
38440.53 |
20.37% |
包3 |
服务范围: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河南 |
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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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4 |
服务范围:上海、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2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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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5 |
服务范围:江苏、浙江 |
1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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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6 |
服务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
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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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热敏标签 100mm×149mm(邮政标识)、100mm×149mm(EMS标识)、100mm×179mm(EMS标识)、100mm×99mm(邮政标识)、76mm×99mm(邮政标识)、76mm×105mm(速递用) |
包7 |
服务范围: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
116397.77 |
20.91% |
包8 |
服务范围:上海、安徽 |
2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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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9 |
服务范围:浙江、山东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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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0 |
服务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江苏、湖北 |
1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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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1 |
服务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南、陕西、江西、湖南 |
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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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敏标签 100mm×179mm(邮政标识) |
包12 |
服务范围:浙江 |
323201.6 |
19.52% |
包13 |
服务范围:江苏 |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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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4 |
服务范围:安徽、福建 |
1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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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5 |
服务范围:江西、湖北、湖南 |
1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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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6 |
服务范围:广东、广西、海南 |
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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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7 |
服务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上海 |
1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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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8 |
服务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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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9 |
服务范围:山东、河南 |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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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条码签 (挂信、挂刷、平信) 预制标签及配套交寄单(普包、快包) |
包20 |
服务范围: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 |
24052.31 |
50.47% |
包21 |
服务范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 |
49.53%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
注:1.上表中的年采购量仅供参考。
2.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投标。
4、投标人资格条件(以下条款未特别注明的适用于所有包次):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须承诺为一般纳税人;
5)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须经指定检测机构测试,且关键指标合格;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本条款适用于包7-19)
9)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具备高速数码印刷系统;(本条款适用于包20-21)
10)投标人须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具备高速数码印刷系统、四色以上轮转印刷机以及四联配页机;(本条款适用于包1-6)
1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邮政局颁发的有效的国内邮政包裹详情单生产监制证;(本条款适用于包1-6)
1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为邮政公司、邮政速递、顺丰速运、京东物流、中通快递、圆通快递、申通快递、百世汇通快递、韵达快递其中一家快递公司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本条款适用于包7-21)
13)投标人必须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包。
(2)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注册。
网址http://bidding.cei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3)支付(方式):
1.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2.现金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 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3.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注:说明
①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4)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月9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丁莉莉,李岩
联系电话:010-52579311,52579273
E-MAIL:dll@ceiec.com.cn
6、投标样品的递交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样品参加测试,如未按以下要求参加测试其投标将被拒绝。
(1)测试样品的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货物/服务需求及技术规范书(后续供货产品需与符合要求的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保持一致)。
(2)测试样品数量及费用:
包号 |
样品数量及名称 |
测试费用(元) |
备注 |
1 |
100份普通包裹详情单成品(四联带背胶) |
1915 |
|
2-6 |
包2-6中,如投标人投多包次,仅提供100份快递包裹详情单成品(四联带背胶) |
1915 |
|
7-11 |
包7-11中,如投标人投多包次,仅提供一次以下样品: 1、76mm×105mm(速递用)规格100枚,卷收 2、100mm×179mm(EMS标识)规格100枚,折收 |
1980 |
后续产品供货,未送检产品须与同类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保持一致 |
12-19 |
包12-19中,如投标人投多包次,仅提供100枚热敏标签(折收) |
1980 |
|
20-21 |
包20-21中,如投标人投多包次,仅提供一次以下样品: 1、100枚普通包裹预制标签 2、300枚国内挂信条码签(营业用) 3、1200枚国内挂信条码签(大宗用) 4、1200枚国内平信条码签(营业用) |
3920 |
后续产品供货,未送检产品须与同类测试样品技术性能保持一致。邮件交寄单供货产品技术指标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注:1.上表中测试费用在递交样品时以现金形式交给国家邮政局邮政用品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现场不找零,请提前备足现金,并提供开票信息。无论投标人所递交样品是否通过检测,样品测试费用均自行承担,按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发票据实结算。
(3)测试样品条码号段:
a)包1样品拟定为PE00000001X99~PE00000100X99之间;
b)包2-6样品拟定为9200000000001~9200000000100之间;
c)包20-21样品拟定为普通包裹预制标签PH00000001X99~PH00000100X99之间,国内挂信条码签(营业用)XA00000001X99~XA00000300X99之间,国内挂信条码签(大宗用)XB00000001X99~XB00001200X99之间,其中,X为数据校验位,详见附录A:YZT0126校验字符算法;国内平信条码签7900000000001~7900000001200。
(4)测试样品封装要求:外包装上须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内包装及样品本身不得含有任何投标人名称、品牌标识及其他特殊标记。
(5)测试样品用途:样品供招标人及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封存,不予退还。封样作为对相关投标人所供货物质量管理的依据之一。
(6)测试样品递交
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下午2:00-5:00(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其他时间概不接收。
递交地点:国家邮政局邮政用品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65号)
联系人:吕伟
联系电话:1358192511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19层多功能厅。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名称: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
邮政编码:100036
项目联系人: 吕伟
电 话:010-52579317、13581925112
传 真:010-52579000-9317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支行
账 号:911007010000328971
行 号:4031 0000 5081
电子邮件:luwei731@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