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招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2018-12-13   

  为创新集邮文化传播方式,构建多元化集邮文化产业链,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邮票供应商。

  一、征集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拥有较强经济实力且有意成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约的邮票供应商 (简称“应征企业”)。

  二、征集内容

  (一)邮票供应商征集

  1, 基本要求:

  (1)企业注册成立满两年,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资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

  (2)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内容为“邮票”;

  (3) 所提供的邮票必须为品相完好的真票;

  (4)能够无条件的接受调换邮票品相、补齐所缺数量的要求;

  (5) 企业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用工要求。

  (二) 签约期限

  所有签约企业的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满后,将根据合作情况评估结果进行续签。

  三、应征企业承诺与保证

  (一) 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其填写的所有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且不存在任何隐瞒。应征企业承担因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或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任何信息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

  (二) 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 无论是否能够应征成功并最终成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约企业,都不会泄露任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 不会在任何时间、 任何地点、 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招商书及是否参加征集活动进行商业宣传,不会明示或者暗示与中国邮政、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中国集邮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及上海市集邮总公司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特别是不能使用任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集邮总公司、 中国集邮、上海市集邮总公司的标识和口号等进行市场营销活动;

  (三) 应征企业承诺并保证, 若其违反承诺义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并且有权追究应征企业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参加此次招商应征,即表明愿意接受本招商公告内容约束,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 邮票应征企业必须保证提交的邮票报价72小时内有效,有效期内如果市场价格变高,也要按照报价提供相应的邮票数量,否则视为违约,将取消签约资格。

  四、应征企业产生程序

  (一) 提交应征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意向企业可前往http://sh.chinapost.com.cn/下载本公告附件 《企业信息登记表》、 《授权书》 和 《应征人致函》文件模板, 填写一式叁份,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 12月 21前,将上述材料密封包装后邮寄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二)组织评审及考察。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将分批对应征企业进行评审,并视情况要求补充申报资料及进行现场考察,在就合作事项进行谈判后, 确定中选企业;

  (三)办理签约手续。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发出《签约通知书》,中选企业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持通知书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署《邮票收购业务协议书》。

  五、资格评审内容

  1、社会声誉、资信财务状况及总经营业绩;

  2、相关资质证明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财务报表);

  3、物流配送能力;

  4、在规模较大的邮市设有摊位的优先考虑;

  5、与邮政行业有合作经验的企业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天潼路395号413室市场营销部

  邮政编码:200085

  联系部门: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顾卓君

  联系电话:13371968781

  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动,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的不定时通知为准。

  注: 招商公告及附件电子版请到 http://sh.chinapost.com.cn/下载。

  七、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在本次招商活动中保留下述权利:

  (一) 对本招商书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 变更本次招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意向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招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人解释原因;

  (四) 对本招商书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若发生上述变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