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怡化自助设备防盗装置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怡化自助设备防盗装置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各网点所需自助设备防盗卡进行采购。
2、最高限价:本项目单台的最高限价(含税)为1100元, 本次暂定采购数量为660台,实际采购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保证采购数量。
3、采购要求:
(1)交货时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时间内将货物送抵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双方当面点交。
(3)交货地点:自助机具布放地点。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符合该规定第(一)条和第(三)条,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直接采购。
三、其供应商资格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已被移除的除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四、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深圳怡化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白石路3939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6层
现予公示7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地 址:昆明市吴井路139号13楼1308室
项目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0871- 6301981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项目联系人:郭春霞
联系电话:0871-68334060
传 真:0871-68311567
2020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