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双11临时总包经转场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ZPOST-FW2020-2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为满足双11旺季期间寄递业务发展的需求,扩大总包经转场地面积,湖州市分公司拟以戴山邮件处理中心(位于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梅家漾路)为基础,拟租赁一块临时处理场地(租期3个月,初步2020年11月-2021年1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租赁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
1.2本项目租赁预算总额为:约24万元(含税)。
1.3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确定1家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服务要求 |
报价要求(按计量单位计算的单价) |
计量单 位 |
评分权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万元) |
1 |
双11临时总包经转场地租赁 |
1.交通便捷,适合邮政寄递业务发展; 2.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装卸垛口不少于6个; 3.适合大货车(9.6米以上)进出和停靠,需具备完善的停车功能,能满足大小型车辆停靠; 4.租赁房屋需位于戴山邮件处理中心10公里以内。 |
≤24万元 |
项 |
100% |
3个月 |
24 |
1.4租赁范围:湖州市戴山邮件处理中心10公里以内。
1.5租赁期限:初步2020年11月-2021年1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1.6报价要求: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所应答合同包的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一、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湖州邮政戴山邮件处理中心因双11旺季期间寄递业务发展的需求,需满足以下要求的生产场地:
总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装卸垛口不少于6个,且要适合大货车(9.6米以上)进出和停靠,需具备完善的停车功能,能满足大小型车辆停靠。并且要求提供短期出租,且要有水、电、厕所、消防等基本配套设施。
经前期对戴山邮件处理中心周边10公里以内符合生产作业条件进行走访调查,满足本单位业务发展和生产作业场地的仅一家供应商,且场地租赁后,后期还需要对设备投入、简单布局规划,时间紧迫。经审批后,采购人将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湖州中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9月29日,共3天。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陈真
电话:18006630008
邮箱:544464102@qq.com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路792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分公司
日 期: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