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关于保修期内容变更为:卖方对其所提供的设备满足不少于3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由卖方设备缺陷造成的故障,卖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招标文件中涉及保修期的内容均按此进行调整。
2、本次采购的设备为整套UPS电源设备,须提供指定规格数量的蓄电池、电池柜等,确保组成一整套设备产品(详见技术规范书技术参数要求)。
3、本项目付款方式变更为:
(1)第一次付款:
在设备全部到货并经买方验证签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抬头为买方),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70%:
(2)第二次付款:
在安装验收完成后,安装验收合格调试无问题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20%:
(3)第三次付款:
在安装验收合格后,将进入3个月的设备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满,设备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技术功能和性能要求,则从试运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终验。终验通过后,由买方在终验通过后的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本项目数量为0的设备一批无采购数量,但需要供应商进行报价,后续按照供应商报价进行采购。本项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2年。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1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024-2256235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55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 024-23180489
电子邮件: 24925676@qq.com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