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封套产品
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为加强供应商管理,打造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邮政”)将开展封套产品供应商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信息核查是在采购前对供应商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确认,核查结果将应用于邮政采购活动,作为采购评审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中国邮政鼓励供应商积极参加信息核查,请有意向参加核查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报审核材料。
为保证信息核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公告涉及核查的产品
EMS标准封套、速递封套(仲裁专递、法院专递专用一体化封套)。
二、参与本次信息核查的供应商要求
报名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印刷经营资格许可证,有能力作为原厂提供核查产品的生产、供货和相关服务。
三、信息核查申报要求
本公告发布后,有意愿参加的供应商请在2023年7月18日17:00前将申报意向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核查小组邮箱gysxxhc@chinapost.com.cn,如无法成功发送请及时联系核查小组。中国邮政收到申报意向表后将向申报供应商发送申报表格式、证明材料清单等资料,请申报供应商于2023年8月1日17:00前按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发送至gysxxhc@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不接受任何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
四、资料审核
中国邮政将统一组织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核期间,供应商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也可能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核实。供应商须准备好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具体要求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五、现场考察
根据资料审核情况,可能采取现场考察方式对申报信息予以确认,核查团队将在现场考察前1-2日通知供应商。
六、核查结果告知
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告知供应商,具体以核查团队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如出现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信息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未在截止时限前申报、未及时提供足够申报材料,不配合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工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对于供应商在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生的弄虚作假、向中国邮政采购及相关人员行贿等行为,将按照中国邮政供应商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邮政供应商信息核查团队
电话:010-68856137
附:
参与信息核查申报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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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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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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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
提交截止时间 |
参与意向 |
EMS标准封套、 速递封套 |
全部材料申报提交截止日期: 2023-8-1 17:00:00 意向表邮件发送截止日期: 2023-7-18 17: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