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企业商函账单印刷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0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企业商函账单印刷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企业商函账单印刷品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ZHLX-JLGS-2506-03)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企业商函账单印刷品制作项目
  2. 项目编号:ZHLX-JLGS-2506-03
  3. 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邮政业务部企业商函账单印刷品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选取四家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4. 采购内容:选取四家供应商根据需求方要求制作带有邮管局监制的标准普通信封及适合机器自动封装的开窗封、双孔连续打印纸(含四色印刷)、单页、DM无名址商函、账单等用料,达到企业用邮客户的需求及使用标准。范围及数量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预算金额:49万元(含税)。投标限价金额:49万元(含税),折扣系数上限1.00,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供应商需报总价和折扣系数,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

  1.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照结算折扣率与入围供应商签订合同。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五)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八)其他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九)供应商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1.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610日至2025616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分,下午01时至04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邮箱:2244418224@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

报名文件费用:300元。

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时应在邮件标题处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人代表+联系方式。

  1.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万豪东方酒店级行政办公楼1505室

  1.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磋商公告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磋商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评审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城宜家1506室

联 系 人:梁巨权

联系方式:0431-80544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巨权

电   话:0431-80544299

    名: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天心区支行

    号:943010013000413672

电子邮件:22444182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