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代理案件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代理案件服务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TH-22820250826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代理案件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JTH-22820250826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代理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及所辖11家分公司及同级的速递分公司各类劳动纠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内容详见第五章。
四、采购内容:
合同包 | 案件类型 | 技术(服务)规范 | 总预算 (含税) | 服务期限 | 报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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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纠纷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 40万元 | 2年 | 2500元 |
2 | 民事诉讼 | 2500元 | |||
3 | 行政诉讼 | 2500元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各类工资、补贴、福利、管理费用、税收及员工保险等费用,供应商报价还应考虑国家法规规定的所需费用,所报价格应为以上所有报价总和。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2年9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磋商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或惩戒。(须提供无处罚或惩戒书面承诺函)
(3)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4)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此件。
(5)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磋商小组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谈判响应。(须提供书面声明)
(8)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响应文件格式)
(9)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
(10)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响应文件格式)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但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响应:①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公司,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②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邮箱(fjthzb@163.com)或在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电子版)每套300元,采购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本项目亦接受以邮寄、达达、同城快送等方式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请邮寄文件尽量提前半天送达,以免因错过签收造成延误)。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媒介,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hinapost.com.cn)
(2)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8楼
项目负责人:王慈/古桂春/刘国星
联系电话: 0591-87878462-817/807
电子邮箱:fjthzb@163.com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0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十、其他事项:
(1)开具发票事宜: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投标人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前台(0591-87878462-800)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2)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名称不符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附1:获取采购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 |
银行账号:9350 0201 0030 2167 0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最高限价(最高收费标准):
标的额 | 最高 限价 | 备注 | ||
一审阶段 (含强执程序) | 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者涉及财产关系但争议财产标的额不超过20万元。 | 6000元 | 一方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反诉按另一案件处理,可以按成交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 |
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下列比例分段计算律师服务费。分段计算的律师服务费与前项规定的律师服务费累加为收费金额。 | 20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部分 | 4.8% | ||
100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部分 | 3.2% | |||
二审阶段(含再审) | 按照一审阶段律师服务费标准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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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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